各部门:
为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促进课堂教学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校级精品在线课程项目验收(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认定)范围
(一)验收范围
自2018年来学校立项的精品在线课程项目(见附件1)。
(二)认定范围
1.自2021年由学校统一组织,投入资金培育建设并上线主流课程平台面向在校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的在线课程(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投入资金培育建设的在线课程。
二、验收(认定)要求
(一)课程自建成后上线主流平台,至少完整运行一学期。
(二)验收要求
1.项目组搭建结题验收网站,结题验收展示网页一级导航栏目必备项:申报书、建设方案、结题验收登记表、课程基本情况、资源情况、共享与示范、特色创新与政策支持;可选项:网络课程、中期检查。
2.课程资源建设情况与申报书保持一致,且符合验收指标中的相关要求。
(三)认定要求
1.同一负责人、同一名称或内容相似的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不重复认定;
2.参与认定的课程要符合《永利yl23411no1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建设要求,建设项目需已完成项目验收。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验收项目
1.项目验收专家将按照有关要求,以项目建设方案、申报书为依据,组织开展验收,重点考察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项目建设水平和标志性成果等。
2.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1)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90%,但低于95%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2)项目过程管理缺位、资金未使用、不按要求验收、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3)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4.2021年前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本次验收不合格者,将撤销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在今后三年内限制申报课程相关类项目。
(二)认定项目
1.对于有校级立项基础精品在线课程项目,学校后期追加投入资金建设的,可直接参与认定。
2.学校统一组织建设的两批次精品在线课程项目,必须参与此次认定。
四、材料提交
(一)验收项目材料: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认定)汇总表(附件3,二级部门盖章PDF扫描件和EXECL电子版);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登记表(附件4,word电子版,个人签名PDF扫描件)。
(二)认定项目材料:1. 精品在线课程验收(认定)汇总表(附件3,二级部门盖章PDF扫描件和EXECL电子版);2.精品在线课程建设运行报告(附件2,课程负责人签名、二级部门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3.采购项目验收报告(职能部门盖章pdf扫描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含部门所有需验收(认定)课程项目材料,子文件夹按照验收、认定分别归类,命名格式为:部门名称+精品在线课程项目验收(认定)材料-验收/认定项目材料;每个课程项目材料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验收/认定。
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精品在线课程验收(认定)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wb@gdpt.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7-83835956。
五、其他事宜
(一)项目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做好在线课程后续的维护和应用工作。
(二)项目所在建设单位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要求,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申请。
附件:
教务部
2024年11月13日